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十堰市教育局公告
转载
超级管理员于 2024/06/19 21:08:4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十堰市教育局
12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6月18日
↓↓↓

根据《2024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请考生仔细阅读。
根据考生通过邮箱提交的报名材料,经用人学校线上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2.时间: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3.地点: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乘15、16、18、28、85、86、96、99路公交车直达十堰市体育中心站)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审查组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交资格审查组。1.招聘人员需携带材料:《2024年十堰市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资格复审确认表》(附件2)、2024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考试合格证明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上交两张两寸照片,现场确认成功后,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留存。(1)引进高层次人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若因学校原因暂未取得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及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见附件4),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3)上述人员在规定时间里不能取得上述证件的,取消相关资格。(4)现有工作(聘用)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由工作(聘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或出具2024年7月31日前到期的不再续签的聘用合同。(5)通过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领取高层次人才面试通知书。(一)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1(星期五),考生根据面试通知书提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见各用人单位公告),逾期视作放弃。1.面试时考生只能向考官报告序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和其他情况,不得穿戴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饰。讲课不使用电教设备,不做演示实验,可以使用粉笔、黑板等。2.考生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开考1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违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记0分。3.面试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参加面试。4.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全程视频录像,同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5.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组织纪律。对渎职、徇私舞弊者严肃处理。6.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划定80分最低合格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