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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
男子提起诉讼
市民杨某与李某本系朋友关系,2018年9月,李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便向杨某借款8万元。对于这笔借款,双方约定月息2%,分签约支付。后因李某逾期未偿还借款,杨某向张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22年9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偿还原告杨某借款本息12万元。具体支付方式:自2022年9月8日起,每季度最少偿还原告杨某5000元,至2025年9月8日前还清;如果被告李某任意一期逾期,原告杨某可就剩余未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李某仅于2022年12月支付4000元后就未按照上述调解协议内容履行,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借款人去世
继承人成为被执行人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拨打被执行人李某电话却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但通过12368短信发送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显示均已电子送达。在财产查控方面,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后申请执行人杨某告知执行法官,李某已经去世,且其名下遗产被其妻子张某公证继承。
依据相关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死亡,将带来执行程序的变化。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执行法官立即核实了被执行人李某的死亡信息,并联系到了李某的妻子张某。
执行法官及时向申请人释明中止执行程序、变更被执行人继承人为新被执行人的相关法律规定。与此同时,执行法官立即向十堰市公证处去函,调取被执行人李某的遗产公证情况。经调查,李某去世后,其妻子张某继承了李某遗留的与张某共有房产一套及存款10万余元。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上述遗留房产进行查封。
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的继承人将是本案的突破口。之后,法官多次与张某沟通,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虽然去世,但所欠债务并非不用归还,被执行人的遗产仍应用于清偿债务。
经过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张某终于商定时间与申请执行人杨某前来法院进行协商处理。经过谈话沟通,张某表示愿意按照调解书的内容代为偿还被执行人所欠的债务。经过法官反复协商调解,申请执行人杨某也体恤张某为医治李某负担了高额医疗费的情况,生活艰难,自愿作出一定让步。
最后双方达成还款方案,申请执行人杨某同意张某向其支付65000元后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结案,现已支付完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被执行人为公民且死亡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这是因为被执行人的死亡可能导致其遗产和债务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
债权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公民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这一程序为债权人提供了法律途径,以确保其胜诉权益得到实现。
法院根据有无继承人、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等因素决定是否变更继承人为被执行人。对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